林彬(1929年9月24日—1967年8月25日),原名林少波[2],香港播音员。林彬于1960年代担任香港商业电台播音员。1967年林彬于电台节目抨击左派人士在六七暴动的暴力行为,之后受到左派人士及左派媒体发出死亡恐吓,同年8月24日早上,林彬驾车与堂弟林光海返回商台办公室上班的途中,在九龙何文田窝打老道山文福道和文运道交界的道路上遭到伏击,两人被纵火烧至重伤,林彬于翌日不治,林光海延至8月29日也伤重身故。案发当日的下午有左派报章刊登袭击者的发文承认因林彬在广播节目的言论而策动袭击,该宗谋杀案成为清华街惨案在四天前的8月20日发生后,香港左派社团在六七暴动的又一宗震惊香港社会的暴行[3][4][5]。
生平
林彬原名林少波,他在年幼时是一个孤儿,林彬也是林光海(1945年7月26日—1967年8月29日)之堂兄,两人均在香港商业电台上班。林彬原任职于香港电台,1957至1959年间在港台播演“数口之家”,其后转到商业电台出任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之后更出任节目总监。林光海在商业电台任职技工,主要从事录音及录音带剪接工作。林彬的妻子是郑洁梅,她曾于1960年12月以郑安娜为名代表中成药厂商“安南白桂油”参加工展小姐并夺得亚军[6],并因而认识林彬,两人婚后育有三名分别1岁至6岁的女儿。
1967年1月,中共领导人毛泽东发起的“文化大革命”在中国大陆发展得如火如荼,而在1966年12月在葡属澳门发生的“一二·三事件”,受中共支持的澳门左派势力刚于1月压服澳门政府,夺去澳门政局的主导权,并且迫使澳门政府将中国国民党势力逐出澳门,香港的左派势力受到极大的鼓舞,香港工委及新华社香港分社的领导层决意在香港发起骚乱,香港左派团体亦派员到澳门取经学习斗争经验[7],企图仿效澳门“一二·三事件”压服香港政府,借此迫使港府驱逐国民党势力,并且将文化大革命的舞台搬到香港[8]。1967年4月下旬,位于九龙新蒲岗的香港人造塑胶花厂分厂发生工潮,潜伏在香港的中共地下党及以香港工联会为首的香港左派团体,在香港工委及新华社香港分社的背后领导下,趁机介入工潮,并利用左派媒体将劳资纠纷政治化为反殖民地政府的斗争,继而发起暴动,谋求夺取香港政局的主导权,并意图迫使港府将敌对的国民党势力驱逐出香港[9]。5月16日,香港工联会理事长杨光成立“各界斗委会”并自任主任委员,公开呼吁左派人士上街斗争,鼓励采取暴力手段达致斗垮香港政府。香港从5月中旬起便陷入纷乱之中,港共暴徒四处纵火、大肆破坏,又焚毁巴士及袭击电车[10]。左派策动的骚乱始终得不到香港广大市民的响应,社会主流舆论普遍支持香港政府止暴制乱[11],至7月初左派的示威集会大幅减少,然而局势却恶化为持续至同年12月的炸弹浪潮,斗委会号召左派人士在港九各区街头放置及投掷八千多个真炸弹及仿真炸弹[12],单是真炸弹就超过一千多个[13],港共份子企图以城市恐怖主义使香港社会陷入恐慌,虽然有部分真假炸弹贴有“同胞勿近”的字句,但很多炸弹都是被掷向人群及服务中的公共交通车辆,在炸弹袭击中被炸死的大多数是本地华人,并且严重影响市民生活[14]。
自从暴动发生后,香港商业电台的节目主持人便多次抨击左派人士的暴行,当中由林彬主持的时事节目《欲罢不能》及《时事评论》,猛烈抨击左派暴徒,讽刺左派阵营中,包括斗委会主任杨光在内的几位积极策动暴乱的头目,谴责左派团体捣乱香港,并且讽刺港共份子的暴行及企图。林彬在节目《欲罢不能》将左派暴徒称为“左仔”,痛斥左派份子滥放炸弹杀害无辜,扰乱香港社会秩序[15],是“无耻无良、低能邋遢,下流贱格”之徒,呼吁全香港市民团结一致支持香港政府止暴制乱清除左派捣乱份子[11],及不要受到左派团体的挑唆煽动[16]。其中的《时事评论》只是在新闻报导结束后加插一段由林彬主讲的短评,虽然时间短促,但是林彬在简短的评论中用字精辟,切中时弊,深受广大听众喜爱,而港共份子则恨之入骨[17]。
斗委会在港九各区发动街头炸弹恐怖袭击,但在香港的亲中共报章却在新闻报导及社论中支持恐怖活动,《大公报》便以“在香港仔和深水埗连环炸弹相继扬威”为标题赞扬发动炸弹袭击的恐怖份子[18]。1967年8月20日下午发生清华街爆炸案,八岁女童黄绮文和她只有两岁的弟弟黄兆勋在北角清华街游玩期间,姐姐黄绮文触摸到一个实为土制炸弹的铁罐,炸弹随即爆炸,把两姐弟炸得肚破肠流、死状恐怖[18],林彬其后在电台节目痛批此暴行为灭绝人性的禽兽行为,斥责左派人士丧尽天良[19]。由于港共恐怖份子在清华街惨案的歹毒形象深入民心,加上林彬在商业电台主讲的广播节目对市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力,此后,林彬接到无数的恐吓信,《文汇报》等亲共报纸更在其新闻版把林彬的名字改成“临殡”[20],还公开声明要将“临殡”置之于死地[21]。据知在林彬遇害前,曾有一名神秘女子致电商业电台总部恐吓林彬,扬言要对他不利,接听恐吓电话的著名播音员李我有感于事态严重,于是陪同林彬到石硖尾警署报案,惟林彬因为一直不断收到恐吓信,对于这次电话恐吓也不以为意,并且以有保护装备为理由,婉拒警方为他提供保护[22]。
1967年8月24日上午8时10分,林彬驾驶一辆蓝色的福士私家车(车牌号码AF7268)载同堂弟林光海从何文田窝打老道山文运道12号仁华园的寓所出发,前往在荔枝角油库(今美孚新邨)附近的商业电台办公室上班。林彬的私家车从仁华园驶出后,沿文福道落斜(因为该段文福道在当年仍未改为单向行车,所以林彬的座驾可以直接沿文福道落斜,而不需驶经文运道再返回文福道),大约1分钟后,林彬的座驾驶至文福道近文运道交界近嘉鸣阁外时,遭到乔装成修路工人及装作指挥现场交通的凶徒拦截。当时文福道近文运道的路口有半边路面被掘烂,旁边竖立“前面修路”标志,林彬在驶近路口前已经减速,其中一名扮成修路工人的凶徒手持红色和绿色两种旗帜挡路[23],并且挥动红旗示意林彬在路口前停车,林彬不虞有诈将座驾停下,此时有三名凶徒将两桶汽油泼入林彬的私家车内,再将已点燃的汽油弹从车窗投入私家车的前座位置,私家车的车厢迅即猛烈燃烧,林彬和林光海立即全身着火,林光海打开车门,如同一个火球般滚出车外,在地上滚来滚去但不能压熄满身的火焰,林彬被焚后无法控制座驾,座驾失控沿斜路向下溜,至撞向明德园在路口转角处的一幅围墙外始停下[24],全身着火的林彬也滚出车外在路面滚转。《工商晚报》及《明报》引述现场消息称当时有凶徒继续向两人泼汽油,加剧火势[25]。
住宅大厦明德园的看更目击事件后首先大声呼救,凶徒立即抛弃用来假装指挥交通的红绿旗帜,登上一辆接应的房车逃去[26],附近的居民见状报警,街坊亦纷纷下楼协助扑灭火势,有街坊从大厦内取出灭火筒尝试喷熄火焰,之后有消防车接报赶到,消防员展开扑救,当现场的火势熄灭时,林彬已经不省人事,而私家车则严重焚毁,前座被烧至只剩下支架,现场的地面留下两人穿着的皮鞋及被火焚烧过的衣物残片。
由于案发地点文运道和文福道交界距离林彬在仁华园的寓所不远,林彬的妻子郑洁梅得悉丈夫遇袭后立即赶到现场,并登上救护车陪同已奄奄一息的丈夫前往医院。林彬和林光海均被严重烧伤,被送入伊利沙伯医院抢救时情况危殆。为防左派人士再对两人施以毒手,在病房外有警察驻守,只准许两人的亲属及商业电台领导层入内探望。商业电台创办人兼董事总经理何佐芝于案发当日的中午赶赴医院探视林彬兄弟,可是此时两人已无法说话。由于林彬和林光海的身体有大面积的烧伤,两人在入院后一直处于危险期,至翌日凌晨3时后情况有恶化的倾向,林彬于案发翌日(8月25日)的中午伤重逝世,终年37岁[1],与林彬同车的22岁堂弟林光海昏迷留医至8月29日亦告伤重身亡[27][28]。
左派媒体《新晚报》于案发当日午后印刷发行的报纸便刊登标题《锄奸突击队司令部公告》的文章,承认刚于今日发生的焚烧林彬事件是该左派团体的“锄奸”行动[26],文中称林彬为“民族败类、港英走狗”,谋杀是“执行民族纪律”,声言仍会继续“制裁其他败类”。由于1960年代不但没有手机,也没有现已被淘汰的传呼机,当年的香港连固网电话亦未普及,媒体难以取得突发消息,其时的报纸在印刷前的排版工作完全由人手进行,以当年的新闻及通讯科技[26],报纸并不可能在事发后的三、四小时内完成新闻采集、排版、印刷及发行,这篇《公告》却承认今晨“地下锄奸突击队”行凶及列出林彬的“罪状”,因此这篇于当日午后即由左派报纸《新晚报》刊登的《公告》如同宣示左派凶徒及其组织是早有预谋,并以此恫吓其他公开反对左派暴动的人士及媒体[26]。由于林彬是在上班途中被拦截杀害,凶徒在行凶前必然对林彬的上班时间及路线有所查探,凶徒及其组织亦准备好《公告》承认杀害林彬及恐吓其他业者的文稿,并且事先交给相关的左派报社,再于行凶后随即印发[29]。
事发翌日(8月25日),政界及市民大众都对林彬遇袭并伤及其堂弟感到震惊,然而亲共媒体《大公报》却以“地下突击队锄奸,败类林彬受重伤”为标题[30],赞誉这次焚烧林彬的袭击,还在报导中继续谩骂林彬。立场亲台湾的报章《工商日报》在头版报导林彬兄弟遇害的消息时,亦有引述于案发当日由“地下锄奸突击队司令部”发表的公告,该公告宣称这次行动是“向林逆作出民族纪律的处分,严厉惩罚,以示儆戒”。《工商日报》在报导中又提到林彬在座驾内被投掷汽油弹,当滚出车外后,再遭凶徒淋汽油。林彬的脸部被烧焦、头发被烧光。林彬在救护车一度苏醒,他向妻子郑洁梅大喊:“左仔害死我咯!”[31]虽然香港社会舆论普遍对林彬及其堂弟遭到残忍杀害表达悲痛,并且对港共恐怖份子的暴行予以严厉谴责,不过《大公报》、《文汇报》等亲共报章[32],却连日赞扬这次恐怖活动[10][19]。《大公报》在8月29日刊登标题“地下锄奸队做得对,汉奸林彬被处死,蒋匪帮痛彻心脾,蒋特头子致唁,蒋报大写社评,同胞警告汉奸走狗应悬崖勒马”宣称林彬是中国国民党主席蒋介石的“汉奸”,并恐吓称林彬之死是对其他“汉奸”的当头棒喝[33]。
香港警方在案发当日的下午宣布悬红五万港元缉凶,商业电台立即增加多十万港元[34],悬红15万港元不但在当年是破记录的最高悬奖[35],若计及1967年至今的物价走势,迄今仍是香港在发布悬红时奖金价值最高的刑事案,可见社会各界对林彬兄弟遇害的重视程度,但凶徒于行凶后立即乘船逃到澳门,而澳门在1966年“一二·三事件”后已完全被共产党势力支配,港府无法得到澳门政府协助缉捕凶徒归案,故此该宗凶案无人被捕,至今仍为悬案[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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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在1967年8月26日将林彬称为“反华小丑”、“汉奸”、“民族败类”,并向其读者报告林彬的死讯,又宣称一贯充当反华丑角的林彬污蔑“我们伟大的毛主席”,又提及一同被严重烧伤的林光海也未度过危险期
商业电台董事总经理何佐芝在林彬兄弟遇害当日发表声明,表示商台纵使受到左派暴徒的恐怖袭击也绝不动摇[37],何佐芝称:“暴徒显然对商业电台努力揭发他们残害市民及破坏本港安宁的丑恶活动,害怕得要死,因而采取这种灭绝人性的手段,以图恐吓本台及工作人员,但左派暴徒今日的残暴手段,决不能动摇本台及各同寅反对暴力的正义立场,我们一定会更加努力,在各方面协助当局敉平骚乱[38]。”虽然面对死亡威胁,商业电台在林彬遇害后仍然坚持播出《时事评论》及《欲罢不能》,并且继续讽刺左派份子捣乱香港的时弊[39]。同年12月暴动被平息,社会秩序逐步恢复,《欲罢不能》才由气氛相对较为平和的《冷眼旁观》接替,至1968年7月由《十八楼C座》正式取代,但该广播剧仍是以讽刺时弊为主题[40]。
林彬于8月25日在伊利沙伯医院逝世后,遗体被移送到香港殡仪馆筹办丧事。8月29日林光海亦告伤重不治,遗体也被移送到香港殡仪馆,并安排与堂兄林彬一起举殡。林彬遇害身亡的消息传出后,商业电台的听众及社会人士均表达希望能够举办公祭作最后致敬的意愿,惟其时左派份子每天都在香港各区发动连串炸弹恐袭,并且在8月25日及9月3日先后发生造成多人伤亡的正街炸弹袭击案及湾仔消防局爆炸案,由于举行公祭仪式会有大量人群聚集,极容易成为左派份子发动炸弹恐袭的目标,治丧单位因此没有举办任何公祭活动,并且在没有预先公布下,于9月6日从香港殡仪馆出殡,林彬和林光海的灵柩被安葬于跑马地天主教坟场。港府高层包括护督祁济时、副辅政司韩美洵及华民政务司何礼文,均有致送花圈[41],在举行丧礼期间警方为林彬及林光海的遗属提供保护,由于有左派非法份子扬言再次加害,为防左派人士滋扰林彬兄弟的墓地,警方于葬礼后仍有派便衣警察在坟场一带巡逻[42]。
林彬身故后遗下妻子郑洁梅和三名年幼女儿,香港市民及台商都予以捐助。商业电台发言人表示,林彬和林光海的名字不会从薪金名册内删除,只要商业电台继续经营,林彬和林光海的遗属仍可按月领取两人的薪金[42]。同年9月8日,中华民国新闻文化界人士在台北市国际学舍体育馆举行林彬、林光海追悼会,并由中央通讯社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曾虚白主持,列席者包括行政院副院长黄少谷、总统府副秘书长郑彦棻、华侨协会总会兼广东同乡总会理事长马超俊、天主教中国总教区枢机主教于斌、演艺人员李丽华、丁善玺、刘明、张小燕、张美瑶、魏少朋、杨樵等千余人,中华民国侨务委员会委员长高信与香港《真报》社长陆海安在追悼会中致词[43]。同年9月下旬,侨务委员会安排林彬妻女到台湾居住[44]。1968年5月16日,中华民国行政院举行会议后,林彬兄弟获封为烈士,由行政院褒扬林彬的堂弟林光海,并呈请总统褒扬林彬[45]。1968年8月,中华民国总统蒋介石发布林彬(林少波)褒扬令[46]。林彬与林光海的灵位供奉于台北忠烈祠[47]。林彬的三名女儿完成学业后移居加拿大,郑洁梅后来到法国定居。
林彬兄弟遇害后,市民普遍对左派暴徒之暴行感到愤怒。立法局非官守议员胡百全在案发当日中午得悉事件后,于接受香港电台访问时强烈谴责左派捣乱份子手段卑劣可耻[48]。警务处处长伊达善于8月26日谴责左派暴徒杀害林彬,并且点名批评《大公报》社长费彝民将过往的炸弹袭击褒扬为“英雄行动”是骗人骗己[49]。
市政局多名议员对如何处理林彬兄弟被谋杀之惨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大体上分为鹰派和鸽派。鹰派方面,公民协会的张有兴议员主张把杀人暴徒公开执行绞刑示众,以吓阻左派暴徒的恐怖主义行为,并且相信会得到大部分市民支持;但“鸽派”的沙利士及黄梦花议员则反对张有兴的意见,沙利士认为这样做会使共党恐怖份子作出更歹毒的袭击,主张以“银弹”收买一些左派人士;黄梦花认为真正需要的是教导市民尽量与警方合作打击恐怖活动。另一位“鹰派”立场的是革新会议员胡宝星,他称在中环、香港仔等地已经有一些愤怒青年发起示威抗议共党暴行,并提出举办“公开反恐怖主义示威游行”,让全香港的青年人一泄心中之愤;不过“鸽派”立场的叶锡恩反对青年采取激烈行动,避免香港陷入“内战”危机;马超常议员称香港乃法治社会,此等事件应交由法律解决,发起民众上街抗议无助压制共党恐怖活动,故反对举办反恐怖主义示威游行[50]。
杀害林彬凶徒的真正身份至今仍然是一个谜,但从梁慕娴的文章《回忆林彬兄弟惨案》及张家伟的著作《六七暴动:香港战后历史的分水岭》均有透露一点线索。
梁慕娴指出,凶徒为“XX总商会斗委会”属下的“战斗队”成员,其中一名成员于行凶后移居澳洲[51];而张家伟的著作则指出,一名不愿透露姓名之人士向张氏透露,其中一名凶徒姓许,来自福建,是该知情人士的同乡,犯案时年约20岁,事后逃到福建南安市官桥镇老家[52]。
曾任第四至十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会议香港特区代表、香港培侨中学校长、六七暴动期间是斗委会委员之一的吴康民,在原斗委会主任杨光于2015年5月逝世后,为杨光在斗委会的角色辩护,吴康民称杨光只听命于新华社[53],烧死林彬并非杨光的指令,吴又称“也许执行者是某些工联会的属员,但指挥行动的都另有其人。”[54]
影响
林彬伤重不治的当天晚上,商业电台在固定节目时段播出《大丈夫日记》,当广播中提到林彬之死时,播音室内的所有播音员都大哭起来,气氛悲痛。由于林彬兄弟遇害后坚持不向斗委会等左派团体屈服,继续讽刺左派动乱的时弊,商业电台因而被香港市民视为敢言的电台。另有谣传称林彬的住所《18楼C座》成为了商业电台广播剧的名称,其以讽刺时弊为题材亦被认为是延续自林彬主讲的《欲罢不能》,该广播剧于数十年后仍是以讽刺时弊为节目主题。此外,商业电台的办公室在1997年前一直挂有林彬及林光海的遗像,训示同工不要忘记他们的牺牲[55]。
林彬之死被认为是港共团体企图通过暴力恐怖袭击手段达致破坏香港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56]。《明报》创办人查良镛在六七暴动期间多次公开抨击左派份子企图将中国文化大革命的舞台搬到香港而发起骚乱及袭击平民,左派媒体及左派团体则将查良镛称作“汉奸”、“走狗”及“豺狼镛”,并且声言“豺狼镛”将会受到如林彬般的制裁,就在林彬遇害不足一周,查良镛的寓所便收到炸弹邮包[57],幸好及时发现,由军火专家引爆。由于自己和家人的性命受到左派人士的死亡恐吓及威胁,查良镛在林彬遇害后,决定带同家人到新加坡暂避,直至暴动被平息,政局及社会秩序回稳后才返回香港继续主持《明报》业务[55]。
由《文汇报》前副总经理周奕著作《香港左派斗争史》的2009年版为六七暴动的左派恐怖主义暴行辩护[58],而当年干犯暴动以至放炸弹罪行的人士亦组成六七动力研究社企图为当年左派的暴行开脱[59][60],并以左派份子的观点制作《67回望》等电影意图将暴行合理化或至少改变其极负面的形象[61],例如林彬在1967年8月24日早上遇害后,左派份子迅即于当日下午赞扬杀害林彬的凶徒,肯定“地下锄奸突击队”残害林彬及其堂弟林光海是正义行动,并以林彬之死警告在“汉奸”名单上的《明报》社长查良镛、立法局非官守议员简悦强及李福树、署理华民政务司徐家祥、新界乡议局主席彭富华、《真报》社长陆海安等人[62],将会落得如此下场[63],至2010年后为了推动翻案[64],现在左派拍摄的纪录片却将林彬被杀称作“悬案”及尽力撇清与左派的关系[9]。曾任《文汇报》驻北京记者的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在2015年表示他曾经为左派制作的六七暴动纪录片进行资料搜集、采访及旁白等工作,但他不同意纪录片所作出的结论[65],他认为不应顺应电影出资者的要求在纪录片对历史事件作出扭曲的诠释,更不同意将纪录片的结论扭曲为“反英抗暴是香港繁荣安定的前奏”[66],故此他中途退出纪录片的制作工作,刘锐绍称这批左派人士之后另起炉灶拍摄《67回望》,刘锐绍又表示他为左派社团制作纪录片时并没有访问周奕,周奕的说法也没有实质证据支持[65],综合现场消息及街坊所述,当年左派媒体的反应,以及其他记者的回忆录,均认为林彬返回商台途中遭到拦截及纵火烧杀是左派所为,对于周奕著作《香港左派斗争史》强调林彬反共,刘锐绍反问这样是否就等于可以放炸弹及放火杀人[66]。
2017年8月24日,林彬遇害50周年[67],不少媒体前辈、关心历史的学者、市民及街坊,在林彬和林光海遇害的案发现场致祭。由于案发现场至今都是住宅区,所以出席者采用不留痕迹的方式悼念,没有在现场留下花圈等祭品,而是在案发的文福道和文运道交界,于林彬座驾遇袭撞墙的位置,以朗读当年的报章、社评及悼文,吹奏安魂曲等方式悼念[25]。
演出
林彬除了出任电台节目主持人,还担任演出电影《大丈夫日记》上、下集的演员。《大丈夫日记》本来是商业电台的广播节目,后来由楚原执导,经改编成拍成电影。于1964年完成,影片反映出当时香港白领阶层年轻夫妇在同辈之间的相互影响的现象,是一套喜剧,没有明显的政治动机[68]。
点心皇后(1965年)饰林兆德。
谣传
商台广播剧《十八楼C座》于播出后有传闻称林彬在生时的寓所位于大厦的十八楼C座,但是广播剧的命名并非取自林彬居所的实际位置[69],而《华侨日报》在1967年8月25日报道林彬遇害时,曾经在内文中提到林彬一家人当时是居于何文田窝打老道山仁华园大厦十六楼D室[23]。
相关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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